上海市科普作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
全称:上海市科普作家协会
简称:上海科普作协
英文: Shanghai Science Writers’ Association
缩写:SSWA
第二条 本会性质
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本市科普作者为主体,并由科普翻译者、评论工作者、美术工作者、影视工作者、科普编辑、科技记者、影视编导,科普创作的科技专家、企业家、科技管理干部、以及科普组织工作者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本会宗旨
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风尚。团结组织科普作者等热心科普创作和科普编辑等的人士,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繁荣科普创作,不断壮大科普创作队伍,提高科普创作水平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团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
上海市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三号楼,邮政编码:200020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创作宣传、智力开发、科普服务、创作研讨、学术交流、人才培训。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针指引下,开展各种科普创作、培训、学术交流和表彰奖励活动,发现和培养科普创作人才,组建和壮大科普创作队伍。
(二)围绕我国社会主义文明建设进程和社会与时代发展的需要,有重点地组织编创各种科普精品,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以增强全社会的科技意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交流创作经验,开展科普创作的学术交流、理论研究和科普作品的评论工作,举办全市优秀科普作品的评选和评奖活动。
(四)组织有关学科的科研成果和科技发展报告会,为会员了解前沿科学和当代高新技术提供信息;
(五)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培训工作和科普服务。
(六)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向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为会员创造条件。
(七)积极组织科学普及的书稿、画册的编写和编绘。
(八)通过办好会讯和会刊,沟通与会员的联系,利用“中国科普作家网”开辟“上海科普作家网页”扩大协会、会员与社会的联系,为会员提供交互活动的场所。
(九)研究、介绍国内外科普创作的情况和经验,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
(十)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企(事)业的经营机构,为科普创作活动筹集资金。
第八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