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科学传播的概念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媒体上,有关科学传播的研讨会、论文和出版物也在增长之中。“科学传播”大有替代“科学普及”之趋势。
科学传播,英文为Science Communication。按照英文的原意主要指科学的交流,这种交流,既可以发生在科学家与科学家之间,也可以发生在科学家与非科学家之间,既可以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团体与团体或团体与个人之间。正如英国科学技术办公室与威尔卡姆托管会在2000年联合发表的报告“科学与公众——对科学传播和英国公众科学态度的回顾” 所指出的那样,科学传播的主体主要涉及以下团体或人员:科学团体(包括学术界和工业界)内部人员,科学团体与大众媒体,科学团体与公众,科学团体与政府或其他权威人士,科学团体与政府或对政策有影响力的机构,工业与公众,大众媒介(包括博物馆和科学中心)与公众,政府与公众。简单地说,科学传播是在以下三大层面上进行的,即科学界内部、科学界与公众、科学与其他文化。
科学传播(Science Communication)并不是一个新名词,早在上世纪30年代末,英国科学史家贝尔纳就在他的名著《科学的社会功能》 中,专辟一章,阐述了科学传播的理念和内涵。不过该书的中文版没有把“Science Communication”译成科学传播,而按字面意思直译成科学交流。在贝尔纳的观念中,科学传播(或科学交流)是科学实现其社会功能的重要一环,只有全社会都重视科学传播,科学才能得以全面发展。
今天,贝尔纳的科学传播理念之所以被广泛重视并赋以新的内涵,是和20世纪来科学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的一体化以及科学技术社会三者之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互动分不开的。
我们知道,科学成就是人类的精神财富,只有当它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亦即只有当它转化为技术成果并直接进入生产实践领域才能创造出物质财富。这是一个科学理论物化的过程。可以认为,科学的物化首先总是到达某个特定的技术领域。现在要问,某一特定技术是否一定是已有科学理论的物化状态呢?从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来看,回答是否定的。技术不一定是已有科学理论的物化状态。在20世纪以前绝大部分技术来自于经验、来自于生产劳动的实践过程。如17、18世纪出现的纺织机、蒸汽机等。那时,往往是生产的需要发明了某种技术,对技术的改进则促使理论研究的深入。因而在生产、技术和科学的关系上,基本上遵循的是“生产─技术─科学”序列。例如,生产实践中对动力的需要发明了蒸汽机,为了提高蒸汽机的热效率,在改进蒸汽机技术的过程中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从而导致热力学理论的建立。到19世纪下半叶,才在生产、技术和科学的关系上出现了“科学─技术─生产”的序列。著名的例子是:电磁学理论─电机技术─电力生产。然而,真正有组织、有具体目标并有众多科学家和工程师投入而作为社会群体活动来实现从科学向技术向生产的转化,以致“科学─技术─生产”序列在科学、技术和生产的关系中成为主体,则是在20世纪中叶以后。从“生产─技术─科学”序列发展到“科学─技术─生产”序列,自农业社会以来,已经历了1万年,从工业社会以来也经历了200多年。这是一个划时代的转变。
正是这一转变,我们才断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是说300年前的工业革命,使得个体化的生产开始向社会化的生产转变,那么20世纪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生产的一体化,使得“个体的”科学正在向“社会的”科学转变,并使整个社会对知识有着普遍的追求。
但是,科学技术社会一体化以及科学物化为生产力的加速所造成的威力,使人们看到了问题的另一面。正如美国科学家、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所说:“技术的发展,对善和恶都带来无限的可能性……”。原子弹爆炸、苏联切尔诺维奇和美国三里岛先后发生的核泄漏事故、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全球气候异常、臭氧层空洞、基因改造和克隆人的可能性,让人们对科学技术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加了忧虑和恐惧,科学和技术面临的不再只有赞歌,也面临着质疑和非难。公众对科学技术的信任感降低了,对科学技术的恐惧感增大了。在这样的背景下,科学传播的理念被再次强调和提升。
2000年英国上议院科学与技术特别委员会发表了《科学与社会》报告,强调了科学传播的重要性。报告认为,在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中不能忽略社会对科学的影响,科学也不能对社会反响置之不理。报告指出,科学家与公众之间要建立新的对话机制,要增进双向交流,以重新取得公众对科学的信任;科学政策的制定者要尊重、理解公众的价值观,公众也有必要理解、参与、协商科学决策。报告还强调科学家与媒体之间的合作。
由上可见,在科学与其它文化的交流合作和科学界内部(同行)的交流两者之间,科学传播更侧重于前者。也就是说,科学传播强调的是科学与社会之间的双向互动,强调的是各种文化背景的团体和人员之间的平等交流,以保证科学在新形势下继续发展。
那么,科学传播究竟与科学普及有什么关系?有人提出,科学传播是比科学普及更高级的阶段,即:从科学普及到公众理解科学,再到现在的科学传播,是从低级向高级的“演进”。这个观点得到了不少从事科学社会学和科学文化学学者的赞同。如,在《自然辩证法研究》2005年第5期的 《国内科学传播研究:理论与问题》文章,把科学普及、公众理解科学和科学传播看成是科学传播演进的三个阶段,文章作者对科学普及、公众理解科学和科学传播从起源、侧重的内容、主要对象和性质四方面给出了如下论述:
科学普及,历时最长,侧重科技内容的普及,面向大众,是一种实践性活动。公众理解科学,为了解决科学普及中出现的问题(如具有灌输性、抬高了科学的权威性等),侧重于科学与公众的关系,面向公众(比大众更宽泛),强调传播的目的。科学传播,采用传播理论对科学活动进行研究,侧重传播过程和机制,是多主体互动,强调传播的过程和内在机制。
应该说,该文章的理论性很强,对科学普及、公众理解科学和科学传播的三个方面的论述很有理论价值。但是把科学普及仅看作科学传播的初级阶段并不妥当。按照贝尔纳的观点,科学普及应当是科学传播的一个方面,甚至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科学传播这个母事业的子事业。他在《科学的社会功能》中指出,“科学情报数量之多,已使其传播成为巨大问题,现有的机构完全不能应付。除非采取某种措施,我们就将面临知识已经获得就立即无用的局面。保证一切新观察到的现象和新发现都能够发表,显然已经不够了。这得从另一头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有把握地做到使每一个科学工作者,还有普通公众的每一个成员,都正好获得对他的工作最有用的情报,而且只是这样的情报。这就需要极为认真地考虑解决科学交流的全盘问题。” 贝尔纳进一步指出,这就“涉及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
其实,科学普及从一开始就是在科学传播的意义上出现的。随着近代科学的兴起和发展,科学逐渐从实验室延伸到社会,科学和公众之间双方的沟通提上了议事日程。
世界上最早的科学传播机构(设立于1799年)——英国皇家科学普及协会,早期工作就是传播机械方面有实用价值的新知识,推广新发明和技术革新,并定期举办哲学讲座和实验课程,以便改进技术和产品与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从该协会的宗旨和工作来看,他们所从事的科学普及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沟通与互动。
由此,笔者以为,科学普及与科学传播之间不是先后的关系,不是轻重主次的关系,更不是替代与被替代的关系,而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是子集与母集的关系。
固然,在早期,人们对科学传播的关注度低于科学普及。这是因为那时科学与社会的关系还不十分密切,公众或政府机构对科学发展的影响还不大,科学发展所需要的财力和物力还没有达到被全社会关注的程度。正如前面所述,今天在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中已经不能忽略社会对科学的影响。所以,某种意义上说,今天的所主张的科学传播,特别加大了社会对科学影响的权重,加大了公众对科学影响的权重。应当说这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科学发展本身的要求。那么,当公众影响社会,公众(包括不是同一专业的科学家和其他专家学者)参与科学政策的制定与评估时,如果不具备相当的科学知识和正确的科学思想与方法,那就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要实现真正的科学传播,必须全面把握科学传播与科学普及的关系,发挥科学普及在科学传播中的基础作用。
科学普及包括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与科学相关的各种技能的普及。因此,我们说科学普及是科学传播的基础,也就是说,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是科学传播的基础。没有这些基础,科学传播依然不能真正实现双向交流。尽管科学传播诸主体的立场、目标和出发点等可以不同,但是如果诸主体中的一方缺乏相关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就会大大减弱科学传播的功能。
首先,获取相关的科学知识是科学传播得以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就科学传播的三个层面(科学界内部、科学界与公众、科学与其他文化)来说,无论哪个层面都必定涉及到有关的科学知识。
科学界内部层面自不必说,另外两个层面同样如此。例如,在核电站的建设与选址上,公众有权利知道一定的核电知识以及核电站的安全性和对环境影响方面的知识,进而给出自己的意见。再如,在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和推广上,公众有权利知道转基因和转基因对生物产品的影响等方面的知识以及科学家对可能后果的预测和预防措施。我认为,对科学知识的把握,才能提高科学界与公众双向互动的质量和发挥科学传播的作用。
其次,如科学史家丹皮尔说的那样 ,实验方法是近代科学起源的一个标志,进而可以认为,科学方法是科学的标志之一。科学传播不但要关注科学方法的传播,传播本身也离不开科学的方法。特别是20世纪中叶崛起的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等新的科学方法,对于科学传播有着直接意义。就拿前面的例子来说,只有把核电站的建设(或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在系统工程和系统论方法的前提下讨论和决策,科学家和公众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才有价值。
最后,在科学传播过程中还必须重视科学思想的学习和交流。无论是科学家还是公众,不具备一定的科学思想,都难以进行真正的科学交流和互动。
笔者以为,科学思想比起科学知识和方法对于科学传播更具有普遍性意义。科学思想不仅规范着人们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更规范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科学思想是人们形成科学世界观的重要因素,它的内涵很丰富: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事物的联系、发展和转化,自然界的物质性和物质运动的永恒性,世界的统一性、因果性和可认识性,生物的进化等,都可以包含在科学思想的框架中。
在公众和非科学领域的人士中传播科学思想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在科学传播中,如果不是科学思想占主导,而是非科学或伪科学思想占上风,那么,不但科学传播会流于形式,甚至会使科学界与一部分公众陷入对抗。例如,21世纪初“智能设计论”受到一些公众和政府机构的追捧,在美国个别州甚至被塞入基础教育课本。此举虽然激起了许多科学家的抗议和反对,但是有些团体依然固执己见。这里其实已经不是科学知识的缺损,而且更是科学思想的缺损。他们没有联系、发展和转化的思想,没有进化的思想,有的只是“神创论”思想。“进化论”和“神创论”这两种思想必然是对抗的。
对于科学家来说,也有一个学习、理解和把握科学思想的问题。因为随着科学的发展,学科分得越来越细,精通某专业知识的科学家很难在科学思想的全局上驾驭自如。爱因斯坦早就察觉到这种现象。他说:“每一位严肃的科学家都痛苦地意识到,他们被违反本意地放逐到一个在不断变小着的知识领域里,这是一种威胁,它会使研究者丧失广阔的眼界,并且使他降低到一个匠人的水平”。应当说,学习科学思想,能帮助科学家从“匠人的水平”跳出来,让科学家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参考文献:
1.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12(2003)183--202
2.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商务印书馆,1995年
3.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92页
4.丹皮尔,科学史,商务印书馆,1979,第215页
张沁源
2008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