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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医晓护】寨卡病毒感染与妊娠相关问题
[2018-01-02 13:17:24]

 

寨卡病毒感染与妊娠相关问题

原创 2017-12-31 有"感"而发杂志 大医小护

 

寨卡病毒流行现状及危害

    寨卡(Zika)是黄热病家族的一种单链RNA病毒。自从1947年研究者首次在乌干达寨卡森林中一只猴子身上分离出这种病毒之后,全世界在几十年里一直只有零星的感染病例。在2007年前,仅在非洲和东南亚出现过小规模的暴发。也正因为如此,先前医学界对这种病毒导致的疾病了解非常有限。2015年5月,巴西报告了第一例寨卡病毒感染,之后,寨卡疫情从巴西暴发,在美洲和其他地区迅速传播,由于对这种病毒目前还没有快速有效的筛查方法,在广泛的国际交往中,往来的游客把这种病毒带到了泰国、德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地方。截至目前,寨卡病毒已扩散至全球69个国家和地区。自2016年2月9日发现首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以来,我国已有18例输入型病例。寨卡疫情已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转变为长期的公共卫生挑战。

    一般来说,感染寨卡病毒的患者只会出现一些轻微、温和的症状,之前还从未有人把它与出生缺陷联系起来。但是在2015年,在巴西大范围出现的新生儿缺陷改变了人们的认识。这一年中,巴西发现了3000多例小头症,比前一年增加了20多倍。小头症是一种无法治愈的出生缺陷,患儿头部异常的小,而且很可能附带有脑损伤。导致这种情况的最大嫌疑,就是寨卡病毒。寨卡病毒可以突破血胎、血眼、血睾和血脑4道屏障。这四大区域是免疫力豁免区(免疫力较低),一旦寨卡病毒或其他病原体进入,就可在其内部长时间存在并引起伤害。有研究在两名怀有小头症胎儿的孕妇的羊水内发现了寨卡病毒;另有研究在小头症婴儿的体内发现了寨卡病毒的遗传物质。这些证据均表明寨卡病毒可以穿过胎盘屏障;法国的一项研究提示在早孕期感人寨卡病毒者出现胎儿异常的风险更高。证据表明,寨卡病毒具有亲神经性,除了有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症,还可能引起一种自免疫疾病——格林-巴利(Guillain-Barre )综合征,患者会出现神经受损甚至瘫痪。最近研究还表明,寨卡病毒可引起雄性小鼠睾丸炎,并导致不育等。

寨卡病毒病的症状及一般处理

    寨卡病毒感染的临床症状包括发热、头痛、疲乏、皮疹(多为斑丘疹)、结膜炎(红眼)、关节痛及肌肉痛、手掌和足底红肿,口唇干裂,舌红如草莓等。这些临床表现与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十分相似,且均为蚊虫叮咬传播,流行地区也相似,因此很容易造成误诊,往往需要通过实验室血清学检查才能确定诊断。虽然Zika病毒的疾病潜伏期尚未确定,从相关黄病毒感染病例报告和经验证据表明,潜伏期可能是3天到2周。感染寨卡病毒后,约80%的人为隐性感染,仅有20%的人出现上述临床症状,一般持续2-7天后自愈,其病情通常较温和,症状可持续数日至一周。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病情并不常见,重症和死亡病例非常少见。小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听力等改变。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甚至胎儿死亡。本病一般为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针对该病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也没有预防该病毒的疫苗。临床上主要采取对症治疗。

寨卡病毒的传播途径

  蚊媒传播 

    为寨卡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寨卡病毒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叮咬传播。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人与人之间的传播 

    1)母婴传播:有研究证明寨卡病毒可通过胎盘由母亲传染给胎儿。孕妇可以在孕期、也可能在分娩过程中将寨卡病毒传播给新生儿。在乳汁中曾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寨卡病毒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2)性传播:寨卡病毒可通过性行为传播给性伴侣。被寨卡病毒感染后,出现临床症状期间和之前、之后均有可能发生寨卡病毒的性传播,甚至仅仅携带病毒而不发病、不出现任何临床症状者,也有可能发生性传播。寨卡病毒在精液或阴道分泌物中以何种形式存在,以及传播给性伴侣需要多久目前尚不清楚,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寨卡病毒在精液中存活的时间较在其它体液中存活时间要长,如阴道分泌物,尿液,血液等。

    3)血液传播:寨卡病毒可能通过输血传播,到目前为止,经输血传播Zika病毒尚无没有确认病例。然而,在巴西,通过输血小板传播Zika病毒的情况已被报道。由于多数寨卡病毒感染者并没有任何症状,许多献血者并不知道其自身已被感染。此外,输血和器官或组织移植理论上也存在传播风险。

 寨卡病毒与妊娠相关的一些问题

 

  寨卡病毒对妊娠的影响 

    Zika病毒可通过孕妇在孕期或围产期传染给胎儿,孕期的寨卡病毒感染可能导致出生缺陷。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500篇科研论文确认寨卡病毒可感染孕妇及胎儿,杀死胎儿的脑细胞,造成多种先天缺陷。一项研究表明,脑组织中的放射状神经胶质细胞和星形胶质细胞相比神经元更容易感染寨卡病毒。寨卡病毒和小头症的联系使得它的危险程度大大提升。头小畸形是婴儿的一种先天缺陷,与相同的性别和年龄婴儿相比,头小畸形者的头部较小。头小畸型通常大脑较小,可能无法正常发育。在怀孕期间Zika病毒感染是头小畸型的一个原因。胎头的生长主要缘于大脑的生长发育,头小畸型的发生是由于孕期胎儿大脑未正常生长或出生后停止生长。先天性Zika病毒综合征是指由于妊娠期寨卡病毒感染导致的胎婴儿出生缺陷,有如下特征:
    ①严重头小畸型的头骨部分塌陷;
    ②大脑组织减少合并特定脑损伤;
    ③眼底损伤;
    ④关节的活动受限,如畸形足;
    ⑤肌张力过强,出生后限制肢体运动。
    并不是所有先天性Zika病毒感染的婴儿会出现这所有问题。一些先天性Zika病毒感染婴儿出生时没有头小畸型,可能后续头颅生长缓慢,发展为产后头小畸型。科学家正在继续研究Zika病毒如何影响母亲和他们的孩子,以期更深入地理解Zika病毒感染在怀孕期间的可能导致的各种潜在健康问题。寨卡病毒如何通过胎盘屏障感染胎儿目前尚不明确,体外研究发现寨卡病毒可感染胎盘细胞系,但是胎盘细胞释放的具有抗病毒作用的III型干扰素IFN l1可通过自分泌和旁分泌方式保护细胞不受寨卡病毒感染。寨卡病毒通过胎盘可能还有其它的机制,有待进一步研究。

    目前关于孕期寨卡病毒发生的不良影响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明确:孕期到寨卡病毒流行区域有无安全的时期?寨卡病毒如何从母亲传给胎儿?寨卡病毒影响妊娠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妊娠期感染寨卡病毒,胎儿有多大的几率会有出生缺陷?寨卡病毒蔓延的形势依然严峻。尽管绝大多数寨卡病毒感染者都只有轻微症状,但对于希望成为母亲的女性来说,这是个令人担忧的阶段。

    育龄妇女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育龄女性及孕妇避免寨卡病毒感染的对策   
    避免蚊虫叮咬,灭蚊

    寨卡病毒主要通过感染病毒的埃及伊蚊传播,因此,预防寨卡的最好方法就是避免蚊子叮咬。一方面,使用驱虫剂:环境保护署(EPA)注册驱虫剂已被证实安全而有效,妊娠和哺乳女性也可以安全使用;需要注意的是,驱虫剂不应用于被衣服遮盖的皮肤,如同时用防晒霜,应将驱虫剂用于防晒霜外层。不建议使用未经EPA注册的驱虫剂。另一方面,加强对蚊虫的防护:可使用氯菊酯处理过的靴子,长袖衬衣、长裤,短袜,甚至帐篷。氯菊酯处理过的衣物经清洗多次对防蚊仍有效。不要将氯菊酯直接用于皮肤。房间内外的蚊虫防护也非常重要,门窗应严密,室内尽量使用空调或用蚊帐等;蚊子易栖息于水槽下方,储藏室,家具下方或在洗衣间,每周应定期检查、打扫房间,清除卫生死角,清理积水等以防蚊虫繁衍。


合理安排出行

    寨卡病毒已经在许多国家传播,而且仍将继续蔓延,蔓延的趋势很难确定。对于妊娠女性,或者性伴侣是妊娠女性者,须避免到寨卡流行地区,正确使用避孕套,或在妊娠期间避免性行为;有妊娠计划者,如非必要,应尽量避免到寨卡病毒流行的地区。在制定出行计划之前,可在CDC的Zika网站(CDC’s Zika website)上查找寨卡流行区域的最新信息,并参考最新的旅游建议或指南。

    CDC建议孕妇不要到到寨卡病毒流行地区旅行。如果孕期不得不去疫区或妊娠前8周内去过疫区,应咨询医疗人员,旅途中严格执行防蚊措施,并预防寨卡病毒的性传播。机体感染寨卡病毒后,病毒会存在于血液或尿液中2周时间。最新的CDC临时指南推荐,无论是否有症状,去寨卡病毒流行地区的孕妇均应在返回2周内到医疗机构进行血清和尿液的寨卡病毒核酸检测,如有不适,应尽快咨询医生,在出现症状后的2周内检测寨卡病毒核酸;对居住在寨卡非流行区、有可疑暴露但无症状的孕妇,应在可疑暴露后的2-12周进行血清学筛查。发现IgM抗体阳性者,应尽快做核酸检测。如果出行归来感觉不适,须检查对照是否有寨卡病毒感染的其它表现,决定是否需要去做相应的检查;即使没有任何症状,仍应该密切防蚊3周,以免将寨卡病毒传播给其他人。在旅行中,应注意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蚊措施。性行为中应注意保护自己,尤其是已经怀孕或考虑怀孕或当性伴侣刚去过Zika病毒流行地区。
 

避免寨卡病毒性传播

寨卡病毒可通过性行为传给性伴侣,包括阴道、肛交,口交和共用情趣玩具等。值得注意的是,寨卡病毒感染者在症状出现前、期间、以及症状结束后,甚至不出现任何症状者均有可能可将病毒传播给性伴侣。在性交过程中,每次、全程使用避孕套(包括男用和女用避孕套)可以有效减少寨卡病毒的性传播;在某些类型的口交(口-阴,口-肛)中,推荐使用口交膜;不共用性玩具也可以减少寨卡病毒在性伴侣间传播的风险。当然,不从事性行为可以消除性传播的风险。


生育计划与寨卡病毒防护

对于有妊娠计划的女性来说,除应做到上述的防护措施外,还应咨询医务人员,了解性伴侣感染寨卡病毒的可能性,以及妊娠期感染寨卡病毒之后潜在的风险。在可能发生寨卡病毒暴露的情况下(如近期疫区旅行或与寨卡感染性伴侣的性行为无避孕套的防护),女性应等待至距末次可能暴露时间或症状出现后至少8周再考虑怀孕,而男性则应等待至少6个月。对于疫区居住或频繁来往疫区者,如检测寨卡病毒阳性,女性应在距症状出现时8周、男性应在距症状出现时6个月再考虑妊娠问题;如未检测或寨卡病毒阴性,妊娠计划应根据医生的建议结合自身情况来确定。事实上,2016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已提出建议,在寨卡病毒传播地区生活的人们应考虑推迟怀孕,避免发生婴儿出生缺陷。目前认为,未孕状态下感染Zika病毒的女性,只要寨卡病毒已经被清除,在未来的怀孕中不会有造成出生缺陷的风险。一经感染过寨卡病毒,以后不会再被感染。


寨卡感染患者陪护

在陪护照料寨卡病毒感染患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不要接触其血液或体液(尿液、粪便、呕吐物)或徒手接触沾有血液、体液的物体表面;护理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如衣服沾染了患者的血液或体液,要按照服装标签上指定的温度用洗衣粉和水清洗,但不必使用漂白剂。每天根据说明使用家用清洁剂清洁病人环境。如果物体表面有血液或其他体液应用家用清洁剂和消毒剂立即清洁。帮助患者坐起来或者行走不会导致寨卡病毒传播,但接触病人之前和之后一定要洗手。只要遵循了这些步骤,即使陪护人员处于妊娠期仍可以比较安全。

  孕期寨卡病毒感染相关诊治、咨询与监护 

    最近,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认为在怀孕期间感染Zika病毒是引起小头畸形胎儿大脑和其他严重的缺陷的原因。由于担心孕产妇Zika病毒感染引起的头小畸型,怀孕期间感染Zika病毒的胎儿和婴儿的妇女在应该评估可能的先天性感染和神经系统异常。


孕期常规产检与咨询

    1) 由于怀孕期间感染Zika病毒存在相关风险,疾控中心应对Zika病毒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孕妇。对于居住在寨卡病毒流行地区的孕妇,发现妊娠即应就寨卡病毒相关问题咨询医生,在整个孕期均应进行密切的监测,早期妊娠及中孕期产前检查时应常规检查寨卡病毒IgM抗体,如果发现IgM抗体阳性,应进一步检测寨卡病毒核酸,核酸阳性则诊断为寨卡病毒感染。

    2) 如孕妇有寨卡病毒病的临床症状,应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目前尚无针对寨卡病毒的特异性治疗手段。近期一项体外研究筛选了2177种药物,发现阿奇霉素与另外两种有抗寨卡病毒作用的药物相比可更明显降低寨卡病毒在神经胶质细胞中的增殖,且属于FDA分类中妊娠安全的药物,有望作为神经胶质细胞中抗ZIKA病毒感染药物。中科院微生物所研究员严景华与中科院院士高福合作,从中国第一例寨卡康复病人体内鉴定出高效、特异的寨卡病毒单克隆抗体,通过结构生物学手段对分离的人源抗体的中和机制进行解析,清楚地知道了保护性抗体的结合位点及中和机制,这在全球尚属首次。研究发现该抗体在小鼠模型上能有效治疗寨卡病毒感染,有望成为候选靶向治疗药物。寨卡病毒病的治疗除对症治疗外,应注意休息,多饮水以防止脱水,如发热和疼痛明显,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泰诺®)治疗;在登革热可以排除之前,不要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以减少出血的风险。如果正在因其它原因在服某种药物,应咨询医生后决定是否加用药物。

    3) 如母体寨卡病毒检测阳性,妊娠期除常规检查外,应增加超声检查的频次,并进行其他测试,密切关注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和寨卡病毒感染迹象。超声检查是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的有效手段,MRI检查也是可以应用的检查手段。小头畸形最早可能在孕18-20周表现出来,但更多的是表现在中期妊娠末和晚期妊娠初期。在孕18-20周应超声检查进行胎儿形态学评估;如首次产前就诊处于中期妊娠,应立即做胎儿超声检查并评估孕龄;如首次就诊时间已超过孕20周,首次产检应尽快完善此项检查。如果寨卡病毒检测可疑不能确定,应按照阳性对待。

    4) 对于寨卡病毒检测阴性,超声未提示胎儿小头畸形或脑异常的女性,应继续接受常规的产前检查,建议每3-4周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尤其应特别注意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

    5) 在孕28至30周应进行胎儿超声检查以确定有无胎儿畸形和/或其他脑畸形,如有异常发现,应到专门的医疗机构再次进行详细的胎儿解剖学超声评估,确认先前的超声检查结果并进行前后对照。

    6) 对于重复超声显示胎儿脑部异常的孕妇,应考虑行羊膜腔穿刺术筛查基因异常以及包括寨卡病毒在内的宫内感染,探寻其它可能的原因。需要注意的是,羊膜穿刺术用于检测先天寨卡病毒感染的敏感性和特异性目前尚不确定。

    为更多了解Zika病毒感染相关问题,美国CDC已建立了Zika怀孕注册制,并与地方卫生部门合作,收集妊娠母胎信息及新生儿相关信息。


高度怀疑寨卡病毒相关小头畸形和/或其它脑部异常的处理

    1) 孕妇血清或羊膜穿刺标本中寨卡病毒检测阳性和超声发现胎儿小头畸形和/或其他脑部畸形应怀疑为寨卡病毒相关的胎儿畸形,应转诊至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疗。进一步诊疗包括详细询问病史,完善检查以确定此异常是否与寨卡病毒或其他可能的原因相关,如先天性感染或遗传性综合征。常规检查还应包括排除巨细胞病毒(CMV)、单纯疱疹病毒、风疹病毒、淋巴细胞性脉络丛脑膜炎病毒(淋巴细胞脉络丛脑膜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刚地弓形虫等感染。

    2) 医务人员应为孕产妇提供与之相关的详细信息,给予个体化的护理和咨询,尽量缓解孕妇的焦虑和心理压力。同时,应对相关脑部异常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预后等向孕妇及其伴侣进行充分解释和沟通,对所有女性,无论其对妊娠做如何选择,都应给予充分的尊重。

  分娩相关问题与新生儿的管理 

    分娩方式与寨卡病毒的母婴传播是否相关目前尚未见相关报道。围生期新生儿感染Zika病毒的情况目前尚不明确。有报道母亲在临近分娩时感染寨卡病毒造成的新生儿围产期感染2例,其一无任何症状,另一出现血小板减少和散发性的皮疹。目前尚不清楚围产期感染寨卡病毒的新生儿会有哪些临床表现。通过蚊虫叮咬传播导致寨卡病毒感染的婴儿和儿童感染的观察表明,多数孩子无症状或仅有轻微症状,与成年人感染寨卡病毒的症状相类似。

    先天性感染是在妊娠期间在宫内由母亲将寨卡病毒传给胎儿。对于孕期曾到寨卡病毒疫区旅游或居住的母亲所生的新生儿应考虑是否有先天性寨卡病毒感染的可能,评估可能的先天性感染和神经系统异常。儿科医生应回顾产前超声检查结果并确认孕妇寨卡病毒检测结果,对新生儿进行全面细致的体格检查,评估头围,身长,体重。此外还需进行常规听力筛查和其它一些必要的检查。对于母亲寨卡病毒检测阴性、婴儿没有头小畸型或颅内钙化者,应该接受常规护理;

    急性寨卡病毒病在新生儿直至18岁以内均可能发生,如果新生儿母亲分娩前2周内曾旅游或居住在疫区,或新生儿有2项或以上寨卡病毒感染的症状时要高度怀疑这种可能,需进行密切观察。新生儿或婴幼儿的急性寨卡病毒病也可能由蚊子叮咬引起,如果在出生后2周内发生,新生儿和母亲要同时接受寨卡病毒和登革病毒的检测。寨卡病毒感染证据包括培养中找到寨卡病毒,检测到病毒RNA或抗体,临床标本Zika病毒IgM阳性与确认中和抗体滴度≥4倍高于登革热病毒中和抗体滴度。

    新生儿和儿童的寨卡病毒病的症状一般比较温和,主要是对症治疗。对于小于6个月的婴儿,或者在排除登革病毒感染的病因之前,应避免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阿司匹林不适用于儿童。所有的临床决策应取决于全面的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目前对于婴儿和儿童中寨卡病毒病的远期结局的信息资料相对较少。

    乳汁中已经被检测到寨卡病毒RNA,但病毒培养的尝试并未成功。目前尚无哺乳相关寨卡病毒感染的报道。目前证据提示,哺乳的益处大于理论上经母乳感染寨卡病毒的风险,因此CDC鼓励寨卡感染的母亲或居住疫区的母亲进行母乳喂养。

    为避免婴儿和儿童感染寨卡病毒,最好的预防手段就是避免蚊子叮咬。婴幼儿和儿童的父母和看护人应注意防蚊,蚊子除了会传播寨卡病毒外,还可能传播其它病毒。常用的防蚊措施中,有EPA注册的杀虫剂可以用于超过2个月的婴儿,但需要注意的是,柠檬桉叶油不可用于3岁以下的幼儿。

    艾滋病防治有新突破吗?

    12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艾滋病日”。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很多人对治愈艾滋病越来越乐观,“艾滋病疫苗即将面世”的报道也屡屡出现。实际情况如何?艾滋病防治有无新的突破?
   
    事实上,艾滋病的治疗发展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981~1987年为“不治阶段”,艾滋病被视为“世界瘟疫”;1987~1996年为“难治阶段”,1987年全球首个抗艾滋病药物问世,但很快出现耐药性;1996年至今为“可治阶段”,即使用抗逆转录病毒疗法(英文简称ART)进行有效的长期抑制性治疗,延长感染者的生命,改善患者生活质量。目前,还可将三种主要药物合成一种片剂使用,毒副作用降低,药效也更显著。这说明,艾滋病已经从绝症逐渐转变为一种可控可治的慢性疾病。那么,不久的将来,艾滋病治疗是否有望完全治愈呢?

    目前,ART疗法已能够把患者体内艾滋病病毒减少到无法检测的程度。毫无疑问,ART疗法的发明,对艾滋病治疗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但是,ART疗法的局限是,它无法完全清除病毒。也就是说,病毒依然隐藏在一些免疫细胞内,一旦患者停止接受治疗,病毒就会重新疯狂复制。因此,艾滋病人必须接受终身治疗。“艾滋病被彻底治愈、免于终身治疗”,目前来看为时尚早。
   
    艾滋病的功能性治愈也是广受关注的问题。所谓功能性治愈是指感染艾滋病病毒者体内的病毒被完全抑制,身体免疫功能正常,不再需要治疗,用常规方法在患者血液中检测不到病毒,也就是达到“临床治愈”。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功能性治愈也面临严峻挑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发展。
    
    事实上,ART治疗目前还面临一大挑战,即耐药性的问题。在全球3670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1950万人获得了抗逆转录病毒治疗。这些人中大多数人的治疗效果很好,但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正在面临耐药性增加带来的后果。世界卫生组织最新报告显示,在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11个国家中,有6个国家的艾滋病病毒耐药性程度有明显增加。当患者体内的艾滋病病毒显示出耐药性时,他们的治疗方案将开始失效,也可能将耐药性病毒传播给他人。因此,为了防止出现耐药性,必须确保开始进行治疗的患者可以继续有效的治疗。当耐药性水平升高时,应采取替代性的一线药物治疗方法,为那些已经开始治疗的患者提供治疗。然而,替代治疗的药物将更加昂贵,许多中低等收入国家现在仍然难以获得这样的治疗方案。
   
    今年,国外一家知名医药公司宣布了全球首次艾滋病疫苗人体临床试验结果,称志愿者对疫苗耐受性良好,并且100%产生了抗体。对此,很多人觉得这就是艾滋病疫苗研究取得重要进展的证据。这是一种误解,所有疫苗注射人体后均会产生抗体,“100%产生抗体”并不能直接证明这是一款能预防艾滋病的疫苗。艾滋病病毒是个复杂的病毒,抗体的产生并不代表不会被感染、艾滋病的发展会被阻断。目前,艾滋病疫苗研制的各种思路还在同时推进,从基础研发直到最后与消费者见面需要多久,现在还未可知。
   
虽然我国乃至世界的艾滋病防治事业仍然任重而道远,消除艾滋病仍面临严峻挑战,但同时也应对战胜艾滋病充满信心。只要大家共同携手,艾滋病被彻底治愈、研制出预防艾滋病的疫苗,在未来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

  专家简介 

    卢洪洲(1966--),主任医师、教授、内科学博士、留美博士后、内科学博士生导师、护理学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现任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院长助理。2000年4月-2005年12月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病科副主任、党支部书记;2002年9月-2003年4月任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院长助理(挂职);2004年11月-2012年12月任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副主任兼感染科主任。

    业务擅长:发热待查;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呼吸系统感染;结核、肝炎、艾滋病、寄生虫等感染性疾病的诊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发表各类论文380余篇,其中在SCI引用杂志包括《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AIDS》、《Plos one》、《Journal of Clinical Microbiology》发表论著100余篇;主编专业参考书12部。已获上海医学科技奖一等奖等9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专利4项。先后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中国好医生)、科学中国人(2016)年度人物、“最美援外医生”、 “影响中国”( 2014年度)科技人物;“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全国抗击“非典”先进个人、“公卫先锋”奖、上海市“人道博爱奖”、中国医药科技创新人物、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奖励基金”;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上海市卫生系统 “银蛇奖”、文明职工、“创新之星”;上海市卫生局先进工作者并行政记大功一次、上海市科委“明治乳业科学奖”;美国肝病学会-亚太肝病学会奖、艾滋病国际倡导联盟“精忠奖”。先后承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 、“十三五”传染病重大专项、 “十二五”和“十三五”新药创制平台、“863”、“973”(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五项);美国盖茨基金、美国NIH项目(二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卫计委、上海市科委基金、上海市卫计委“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二项)、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及各级党建课题等30余项科研课题;负责中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艾滋病专业组与I期)的研究项目。累计科研经费9000余万元。

    学术任职:世界卫生组织新发传染病临床诊治、培训、研究合作中心共同主任;世界卫生组织临床专家组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卫生计生委艾滋病、(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黄热病、寨卡病毒病、感染病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组成员;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结核学组组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临床医学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试题开发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传染病学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热带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兼艾滋病学组组长、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艾滋病专业学组副组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卫生学分会临床与预防学组委员;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传染病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感染科医师分会常委;中华中医药学会防治艾滋病分会常务委员;中国药学会药物流行病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艾滋病临床试验联盟召集人、国家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委员、长江三角洲艾滋病诊治协作网召集人;上海市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上海市医师协会感染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预防医学会卫生专科学会副主任委员及艾滋病性病防治专业委员会理事兼副主任委员、上海市药学会理事兼药物治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微生物学会医学真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新发与再现传染病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呼吸病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兼呼吸感染防治研究基地副主任;上海市健康管理研究会理事兼体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艾滋病诊疗中心主任、上海市艾滋病治疗专家组组长、上海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副秘书长;上海市(禽)流感、埃博拉、黄热病、寨卡病毒病临床专家组组长;上海市首批名医演讲团成员、上海市红十字会理事、上海市应急专家库专家、上海社会科学院人类健康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医学分子病毒学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重点实验室课题负责人;国际艾滋病学会会员、美国感染病与艾滋病学会会员、世界中医药联合会艾滋病专业委员会理事等。

    参加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温州大学的教学工作。作为班主任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开设《新发传染病》课程;在复旦大学开设《AIDS》、同济大学开设《Infectious Diseases》全英文课程。承担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省级艾滋病师资培训班、两项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担任《AIDS中文版》杂志主编;《Radiology of Infectious Diseases》、《诊断学理论与实践》、《中国真菌学杂志》、《中华临床感染病杂志》副主编;《Chinese Journal of Medicine》、《Emerging Microbes and Infections》、《BioScience Trends》、《Infection International》、《中国抗感染与化疗杂志》、《中华传染病杂志》、《中国艾滋病性病》、《内科学理论与实践》、《临床内科杂志》、《中国抗生素杂志》、《世界临床药物》、《新发传染病》等十余本杂志的编委。《The Lancet》、《Journal of Clinical Microbiology》、《Mycoses》等英文期刊审稿人。

    主要研究方向:感染性疾病的诊治与发病机制研究。

    专家门诊时间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每周五上午特需(疑难杂症)门诊;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每周六上午感染病门诊(地址:虹口区同心路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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