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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美国医生的人文情怀
——读刘易斯·托马斯作品集
□ 江晓原 ■ 刘 兵
《细胞生命的礼赞: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
《水母与蜗牛: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
《最年轻的科学:一个医学观察者的手记》,(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
《脆弱的物种》,(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
《聆乐夜思》,(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
□ 那些为一般公众写作科学作品的人,在西方通常被称为“科学作家”(Science writer),而在我们这里则被称为“科普作家”。一字之差,感觉就大不一样。我们多年来的“科研管理”制度,加上大众媒体上的话语所营造出来的语境,都让“科普”成为某种低级的、令人厌倦的东西,所以许多科学家羞于让自己和“科普”联系在一起。
在美国,情形看来就不是这样。比如这位刘易斯·托马斯(Lewis Thomas),是美国医学界大有地位之人,却写了好几本在我们这里会被称为“科普作品”的书。这次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将其全套推出,而且出版的是英汉对照版本,这就有多方面的意义了。
首先我注意到,刘易斯可以说不是一个科学主义者,他对于科学技术的局限性有正确的认识——这种认识在我们的课堂教育中、大众媒体中、“专家言论”中都是经常被有意无意地掩盖或回避的。例如在《聆乐夜思》的“人文与科学”一文中,刘易斯就谈到了这一点。他认为当代的科学教育,其实并不把科学技术的真相告诉学生,而是向他们灌输一种假象,刘易斯提到这种假象的两个要点:
一是“总拿它当作从来如此一成不变的学术成果”,即把科学不断探索随时更新的现状向学生隐瞒起来,让他们以为自己学到的知识是所谓的“科学事实”(其实只是主流科学共同体当下认同的结论而已)。二是认为科学“比别的学问高出一等似的,更根本,更坚实,更客观,更不可改变”,这实际上就是将科学知识凌驾于别的知识体系之上。
刘易斯认为科学的真相“当然决不是这样的”。
其实,“科普”只是一种图书的分类,只不过,在我们这里,由于种种原因,有时把这个分类过于强化了。其实许多读者,读什么分类的书,倘不是因为更多外在的因素,譬如应付考试或其他目标,只要自己喜欢就行了,好读就行了,有心得、有感悟就行了,并不一定在意其分类。当然,我们如果非要把他的这套非医学专业的书归入科普类,也未尝不可,虽然与传统的科普有所不同,但也可以说代表了科普的一种新方向。
你首先注意到了“科学主义”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后面还可以细说,从我最先想到和感觉到的,倒是他的书与其他类似图书的两个重要差别:一是医学的特殊背景和话题,二是某种博物学情怀,而且两者结合得恰如其份。
□ 相当奇怪,这个刘易斯有时让我想起中国旧时的某些医生,比如当年在傅雷客厅里的某位医生——我的意思是说,这样的医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远远不限于专业技能的培训)、知识渊博的、温文尔雅的人,谈吐不俗,不时有某些新颖的见解,对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都富有理解力。而今天,科技飞速发展、利益争夺越来越激烈的全球化浪潮,正在迅速消蚀着医生们的灵魂,顺带着也使得刘易斯这样的人变得越来越珍稀罕见了。
我为什么一上来就关注到了“科学主义”问题,这不是没有原因的。对于医生、医院、医药公司、医疗管理机构等等所构成的这座“白色巨塔”而言,“科学主义”问题正在越来越呈现为一个显性问题。医学的特殊背景和话题,也就必然和这个问题有关系。
从刘易斯的书中来看,他确实是一个相当与众不同的医生——至少放到今天的中国来看是如此。中国的医生们很少写刘易斯这样的文章,他们偶尔写一点所谓的“科普作品”,又被媒体的商业化运作弄得良莠难辨——许多“科普作品”看上去很像某种药品、某个疗法、某家医疗机构的软性广告。也许其实并非广告,但“假作真来真亦假”,我们已经被媒体上无孔不入的软性广告搞得神经过敏了。
刘易斯则不是如此,他好像要坦荡得多,就是愿意就各种事情发表言论。其实在这套书中,他谈论的话题非常多样化,并不总是集中在医学话题上。比如《细胞生命的礼赞》,那应该算他的成名作,最初是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连载的(在中国的同类医学杂志上出现这种文章恐怕难以想象),其中也有相当广泛的话题,比如“信息”、“计算机”之类。即使是题为“暴尸野外”的一篇,讨论的却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世界上有那么多昆虫、鸟类和动物,为什么我们在自然界很少见到它们的尸体?难道它们都知道“独个儿去死,到背人处死”吗?
你看,这就是刘易斯,他不是我们在今天日常生活中见到的医生。
■ 确实如此。你说刘易斯更像中国旧时的某些医生,在我的理解中,那恰恰是保持了医学的人文特征的那些医生,而非当下一味迷信高科技医学手段的那类医生,更不必提那些只是把医学作为饭碗而以谋利为首要目标甚至于搞医学腐败的医生了。
□ 在我的生活圈子中,也有一些从事医疗行业的亲戚和朋友,我的感觉是,现行制度并不绝对排斥一个医生或医学教授有刘易斯那样的表现。他们之所以没有成为刘易斯那样的人,很可能是孟子所打的那个“为长者折枝”的比方,“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是他们所受的教育使得他们不想成为刘易斯那样的人。况且刘易斯作为一个医生或医学教授,也未必就是行业的楷模。只不过他的这些“跨文本写作”让我们喜欢罢了。
你前面提到,刘易斯的这些文章有着某种博物学情怀,我也颇有同感。尽管他本人在写作时也许并无那样明确的“博物学纲领”,但从他谈论的话题,从他看问题的角度,甚至从他的字里行间,可以让人感觉到,我们近来常说的“博物情怀”在刘易斯心中确实是存在着的。比如我前面举的那篇“暴尸野外”,就是明显的例证。
你认为刘易斯的医学背景和“博物学情怀”在他的这些文章中有着恰如其份的结合,不知你所指为何,但我感觉《水母与蜗牛》中的最后一篇“医学的历史教训”,可以作为典型例证。刘易斯在这篇文章中,回顾了被我们这里绝大多数人视为“科学”的西医的历史。在他眼中,西医的历史竟是一场“源远流长的胡闹”!例如,一直在进行着“最不负责任的”人类试验。当然刘易斯这种耸人听闻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只是概念游戏——全世界所有民族的医学在发展过程中都离不开“人类试验”。但刘易斯借此指明了西医那残酷的、粗野的、充满神秘主义色彩的非科学血统,这一点无疑是深刻的。
□ 这里我们再次涉及科学主义的问题。实际上,我们也许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我想许多作者很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在写作时,也不会认为自己有义务要在科学主义或反科学主义之间站队。这样他们也就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保持前后立场的一致性。我猜想刘易斯就处在这种状况中,所以我们在他的文章中,既可以找到有科学主义色彩的话语,也可以找到非科学主义的观点。
而我们自己呢,因为脑子里有了“科学主义”和“反科学主义”之间的“阶级斗争”的一根弦,这就会表现出比没有这根弦的人更多的敏感性。这种敏感性通常对于我们理解问题、分析问题是有利的,但有时恐怕也难免形成有色眼镜,使我们在评论中不知不觉就将某种立场或标签强加于人?
在作了这样的修正之后,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刘易斯,他到底是不是科学主义者呢?我仍然倾向于认为他不是。如果他是,至少也是一个宽容的科学主义者。而以前我们曾注意到(记得是在讨论萨顿的时候),只要是一个宽容的科学主义者,很多时候仍然可以产生高明的见解,当然也仍然有可能得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即使我们同意刘易斯是一位科学主义者,也只不过为上面的论断提供了一个新例证而已。
□ 说来有趣,刘易斯自己在《水母与蜗牛》中还提到了“反科学”呢。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篇“科学的危险”,那绝对是一篇反科学主义的文章。例如,在谈到“重组DNA”技术时,刘易斯说这是人类“狂妄自大的最高典型——人要是自作主张随意制造杂种,就是狂妄自大”,因为“假如人开始做那些留给诸神做的事情,把自己神化,结果会是很坏的”。我相信,是理性和良知让他形成这样的观点的。
想想看,这样的声音如果出自人文学者,那是比较自然的,当然它很可能被那些科学主义者说成是“迂腐”的表现,是“出于对科学的无知和恐惧”。有些文人怕被人说自己对科学无知和恐惧,就盲目歌颂一切科学技术,让自己变成可笑的义务吹鼓手。而刘易斯是权威的医学教授,他这样评价重组DNA之类的生物技术,则显得富有公信力,也更为发人深省。相比我们这里的大众媒体,几乎总是不假思索地歌颂一切新的科学技术(将此视为自己的义务),闭目不看许多新技术背后几乎不加掩饰的资本的狰狞面目,闭目不看许多新技术应用前景中可怕的阴暗面。
□ 看来我们两人这次在观察刘易斯时,理论的渗透颇有不同了。我注意到刘易斯在谈到科学探索是否应该有禁区时,虽然说他会直截了当说“不”,但接着他又说:“但我得承认,这个回答是直觉的反应。可要我通过推理想透这个问题,我既不情愿,也没有受过那个训练。”这里刘易斯显然使用了文人写作中常用的“欲擒故纵”之法,是用后面的话来否定前面的那个“不”的——你想想看,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学者,在自己没有“想透”的重大问题上,怎么可能随便表态站队呢?所以他这一番欲擒故纵之后,真正表达的立场,至多只能是“我不知道科学探索是否应该有禁区”,而实际上是“倾向于”要有禁区的。这才能够和我前面引用的“假如人开始做那些留给诸神做的事情,把自己神化,结果会是很坏的”这样的论断相一致。
当然,我们的任务不是给刘易斯归类或贴标签,而是通过这样的讨论,将我们对刘易斯以及他所谈问题的理解,与读者分享。
另外,关于你上面提到的刘易斯的博物意识,让我想起以前我曾应你之约,给《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写过一篇“中国文化中的博物学传统”,在那篇文章中我认为,中国古代博物学传统的特点之一,是能够容忍怪力乱神。现在我发现,其实在西方的博物学——也许又是我们加上去的标签——传统中,也有能够容忍怪力乱神的一种类型,比如阿西莫夫在他的某些科普作品中就曾表现出来。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则刘易斯的博物意识,至少在这五本书中,倒并无对怪力乱神的宽容和采纳——当然他也没有去讨伐它们。这一点也许对于“倾向于”要将刘易斯归入“科学主义”队伍中的你有利。
(载《中国图书评论》2012年第8期)
江晓原 博客文章
2012-09-13